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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位置: 山東技校網 >> 菁菁校園 >> 教育部:高校新生不得申請國家獎學金
教育部辦公廳日前下發(fā)了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》。其中提出,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學習成績優(yōu)異,社會實踐、創(chuàng)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
依照這份文件的要求,學生學習成績優(yōu)異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%,且沒有不及格科目。實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制度的高校,如將綜合考評成績作為國家獎學金考核指標,學生的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%。
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%,但達到前30%的學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,可申請國家獎學金。不過教育部表示這些學生申請國家獎學金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。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、學術研究、學科競賽、創(chuàng)新發(fā)明、社會實踐、社會工作、體育競賽、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(yōu)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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